TAIWAN E-INVOICE
電子發票與台灣稅務說明
本頁區分 ThirtyOne 平台費用與旅客住宿費,避免發票責任混淆。
一、ThirtyOne 費用
當 ThirtyOne 依法為應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時,將就 NT$999 訂閱費、NT$1,288 代設定費及其他由 ThirtyOne 收取的費用,依交易時點與台灣稅法開立電子發票。結帳時請提供正確的電子郵件、統一編號、公司抬頭、載具或捐贈碼。
二、B2C 電子發票
- 消費者可依結帳頁提供的選項選擇共通性載具、捐贈或電子發票證明聯。
- 發票開立後可依通知中的資訊查詢;中獎通知與領獎依財政部電子發票規定辦理。
- 要求補印或更正時,須符合統一發票及稅務規定。
三、B2B 電子發票
三聯式/公司戶發票請在付款前提供正確統一編號與抬頭。發票開立後,如需更正或折讓,應提供必要資料並依稅法程序辦理;買受人資料不得任意換成另一家公司。
四、退款、折讓與作廢
退款核准後,ThirtyOne 會依發票狀態辦理作廢、銷貨退回或折讓。使用者同意配合電子折讓程序及提供依法需要的確認。發票處理完成時間可能與款項退回時間不同。
五、旅客住宿費
旅客支付的房費屬旅客與住宿商家之交易。商家應依自身稅籍、旅宿登記及適用法令開立統一發票、收據或其他合法憑證;ThirtyOne 不會以平台名義替商家開立住宿費發票,除非另有書面代理或加值服務契約。
六、聯絡方式
發票問題請寄 billing@thirtyone.io。正式啟用開票前,結帳頁會清楚標示發票服務狀態與可用選項。
仍有問題?support@thirtyone.io
